公司向銀行借款的稅務處理
為了緩解公司資金的緊張,不少公司會向銀行借錢。這里會涉及到公司向銀行借錢的會計處理問題。那么,廣州注冊公司向銀行借款的稅務怎么處理?
【問】我公司向工(gong)商銀行(xing)借款100萬,時間是三個月,利率是9%,賬務如何處理?
【解答】
一、取得借款時
借:銀行存款(kuan) 100萬
貸(dai):短期借款 100萬
二(er)、利息可(ke)以(yi)計提,也(ye)可(ke)以(yi)不提,到(dao)期直接支付(fu)。
1、如果(guo)不計提(ti),到期直(zhi)接支(zhi)付時
借(jie)(jie):短期(qi)借(jie)(jie)款 100萬(wan)
借:財(cai)務費(fei)用 2.25萬(wan)(100×9%/12×3)
貸:銀(yin)行(xing)存(cun)款 102.25萬
2、如果按月計提
(1)第一個(ge)月(yue)預提利息時
借:財務費用 0.75萬(100×9%/12個月(yue))
貸:應付利息(或(huo)預提費用) 0.75萬
(2)第二、三月預(yu)提(ti)分(fen)錄一樣
(3)到期歸還借款及利息時
借(jie):短期借(jie)款 100萬
應(ying)付利息(或預提費(fei)用) 2.25萬
貸:銀行存款 102.25萬
注:新會計(ji)準則,使用應付利息科目(mu)。
文章編輯:廣州注冊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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