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可以做法人嗎
法人(ren)不(bu)是人(ren)。它可以是一個(ge)公司或一個(ge)組織。
根據《中華人(ren)民(min)共和(he)國(guo)民(min)法通則》:
第(di)五十七(qi)條法(fa)人是具有民(min)事權利和民(min)事行為能力,依(yi)法(fa)獨(du)立享有民(min)事權利和承(cheng)擔民(min)事義務的組(zu)織。
法人是具(ju)有民事權利(li)能(neng)力(li)和(he)民事行為能(neng)力(li),依(yi)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(li)和(he)承(cheng)擔(dan)民事義務的組織。這種組織可以是為特(te)殊目(mu)的而組織的人員或財產的組合。
擴展數據:
法人(ren)具(ju)有下列一般特征:
1、 法(fa)人不是人,而是一(yi)種社會組織,是法(fa)律(lv)賦予法(fa)人人格的一(yi)種集合體。
這是法(fa)人與自(zi)然人的根本區別。它(ta)可以是個人或財產的集(ji)合(he)。如果不以組織集(ji)合(he)體(ti)的名義出(chu)現(xian)在民(min)事主體(ti)中,就不能是法(fa)人。
2、 具(ju)有民事(shi)權(quan)利(li)能力和(he)民事(shi)行為能力。
它可以以自己的名義,通過自己的行為,享有和(he)行使(shi)公(gong)民權(quan)利(li),設定和(he)承擔(dan)公(gong)民義務。法人的民事權(quan)利(li)能(neng)(neng)力和(he)民事行為能(neng)(neng)力,從法人成(cheng)立(li)時起至法人終(zhong)止時止。
3、 依法享有民事權利,獨立承擔(dan)民事義務(wu)。
它(ta)有(you)自己(ji)獨(du)立的(de)權益(yi),可以(yi)以(yi)自己(ji)的(de)名義獨(du)立享有(you)權利和承擔義務。
4、 獨立(li)承擔民事責(ze)任。
法(fa)人組(zu)織能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是區分(fen)法(fa)人組(zu)織與其(qi)他組(zu)織的重(zhong)要標志(zhi)。
文章編輯:廣州注冊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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